根据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为做好学院毕业生就业统计核查工作,严格执行“四不准”规定,现将毕业生就业工作监督举报电话公布如下:
举报内容:违反就业工作“四不准”要求或其他弄虚作假的情况。(“四不准”即要求: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诱导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举报电话:028-84078774
核技术与自动化工程学院
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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