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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理工大学核医学物理与仪器微专业2025年春季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25-04-18   发布人:办公室   来源:核自学院   点击量:

一、微专业专业简介

核医学物理与仪器是一门将物理原理和方法应用于医学领域,特别是在核医学诊断和治疗中的专业,是核技术、电子技术、计算机技术、化学和生物学等现代科学技术与医学相结合的产物,不仅涵盖了核医学的基础理论,还包括了相关的仪器和技术的应用、开发以及维护,服务诊断、治疗,核医学新技术、新方法和仪器装备,正在临床疾病的诊断、治疗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核医学物理与仪器领域是我校核工程类专业的培养方向之一,核工程与核技术专业(国家一流本科建设专业)、辐射防护与核安全专业(四川省一流本科建设专业)均设置相关课程,也是我校“核科学与技术”学科优势研究领域,具有雄厚的技术积淀和显著的学科优势。

核医学物理与仪器微专业依托“核科学与技术”学科人才培养体系,由核技术工程系执行专业培养,相关课程由“核科学与技术”黄大年式教师团队与优秀行业企业指导教师联合承担;“地学核技术四川省重点实验室”、“核资源勘查技术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校外企业实习基地等实践教学平台提供实验和实训教学条件。

学生在毕业前,修满本培养方案规定学分,颁发核医学物理与仪器“微专业”结业证书。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面向社会经济和科技发展需求,坚持立德树人,培养具有家国情怀、良好职业道德精神、科学素养、责任担当,满足我国核医学物理与核医学仪器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劳综合素质全面发展、具备核医学物理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解决复杂放射性影像检查与核医学仪器工程问题能力,具有团队协作精神与创新意识的核医学产业技术人才。

三、修读条件与录取方法

1.招生对象和人数:面向全校本科二年级工科专业全日制本科生招生,每年招收学员30人。

2.招生条件:学生须学有余力(主修专业课程平均学分绩点≥3.0),有意向拓展自己的专业视域或跨专业学习核技术领域相关专业知识,或有志攻读与核科学与技术相关的专业研究生,具体要求如下: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品质;

  (2)原则上主修专业平均学分绩点需达到3.0以上,且核心专业课无重修。其中,核心专业课程包括:各专业学科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与专业核心课程;

  (3)有志于从事核科学与技术及其前沿交叉学科研究工作;

  (4)无违纪处分记录;

3.招生专业:面向成都理工大学成都校区工科专业学生,主要面向:核工程类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测控技术及仪器专业、机械专业、应用物理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电子信息类专业;

4.报名方法

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学校发布的微专业报名通知,请于2025年4月19日至2025年4月30日内,向核技术与自动化工程学院提交:

①微专业申报表(纸质及电子版,见附件1);

②简历(纸质及电子版,见附件2);

③成绩证明(学生所在学院教务科或校教务处盖章版,6教中厅自行打印纸质版)

④报名汇总表电子档(附件3)。

申请材料电子档文件发至邮箱:309568300@qq.com;对应纸质版(附件1、附件2、成绩单)交至核自院学院教务科(6教致远楼11层110)裴雪老师处(附件3只交电子档,不需要提供纸质材料)。

注:将①—④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命名:学生所在学院名称-核医学物理与仪器微专业-主修专业名称-姓名

5.录取方法

(1)学院根据工作方案及学生报名情况进行审核,如报名人数小于等于计划招生人数则录取符合招生报名条件的所有报名同学;如报名人数超出计划招生人数则根据学生提交的成绩证明及简历择优录取;

(2)审核结果和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录取名单报教务处备案。本次招生预计在2025年春季学期开始行课。

四、教学计划表及行课安排

1.课程计划

核医学物理与仪器微专业课程设置

2.行课安排

微专业课程总学习时长共两个学期,每届从春季学期开始行课。为避免与主修课冲突,微专业课程的行课时间安排在晚上、周三下午或周末。详细教学内容见本专业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

五、教学组织

(1)微专业采取单独编班的形式组织教学,原则上20人以上开班;

(2)每个班配备1名班主任;班主任必须由核工程类专业在编教师担任;

(3)学生修读微专业课程考试成绩记入学生成绩档案,微专业的课程不能申请免修。微专业修读课程所获学分不能用以认定或替代主修专业相关课程学分。

(4)微专业课程考核成绩由平时成绩和考试成绩组成,平时成绩占总评成绩比例不低于30%,总评成绩达60分及以上视为通过课程学习要求,认定相应学分;考核成绩不通过者,每门课程只有1次补考机会,不组织重修。

(5)学生中途退出修读,须在每学期开学后1周内向开办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开办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报教务处备案。未按规定办理手续而擅自退出者,其已修读的微专业课程不记入学生成绩档案。

(6)微专业纳入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教务处、教育评价与督导处组织开展微专业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六、结业要求和证书发放

(1)学生修读完成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经开办学院初审,教务处审核通过,发放由学校统一印制的微专业结业证书。微专业课程修读须在主修专业毕业前完成。

(2)微专业是非学历教育,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备注信息,不授予学位。

(3)结业要求和证书发放需同时满足成都理工大学文件:成理校教[2023]8号《成都理工大学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1:成都理工大学核医学物理与仪器微专业-申报表-XX学院-XXX(提交所在学院签章pdf电子档,获奖证明材料提供pdf文件)

附件2:成都理工大学核医学物理与仪器微专业-报名简历模板-XX学院-XXX(同时提交纸质档)

附件3:成都理工大学核医学物理与仪器微专业-报名汇总表(只需提电子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