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第一条 为激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参照《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纬创奖学金由纬创资通(成都)有限公司出资,用于奖励我院大二以上年级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同学。
二、奖项设置与评选基本条件
第三条 奖项设置为 “社会工作先进个人”、“科技创新先进个人”、“文体活动先进个人”
第四条 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所评学年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本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优秀的学生。
5、通过四级考试,学分绩点在2.5以上。
6、同等条件下,贫困学生或企业准员工优先。
7、家庭突发变故,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学习成绩要求可适当降低,不受第五条“奖项分类评选条件”的限制
第五条 奖项分类评选条件
1、“社会工作先进个人”:在社会活动方面表现突出,获校级以上表彰;担任班长、团支书、学生会和学生社团副部长以上职务者一学期以上者,所在班级获得优秀班集体者优先。
2、“科技创新先进个人”: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主持过省级以上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或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2篇以上者; 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取得国家专利。
3、“文体活动先进个人”:在校院大型文体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主要参与者或负责人,例如运动会、团体操等。
三、工作进程
(1)评审流程: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在征求系部专业教师意见后,学院学生科集体讨论,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确定本奖学金候选人并公示。
(2)9月13日内个人提出申请、将由班主任签字的个人申请表及支撑材料交年级主任。